为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居住环境,自2月份以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管理、加强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在全市深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实行施工工地现场“三员”管理制度。各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住建部门,派遣或聘任1名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辖区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指派1名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员;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安排1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员。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长度100米以上的绿化带、道路,以及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项目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截至3月20日,我市在建工地58家,已有40家实行“三员”管理制度。
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施工单位对工地内车行道要进行硬化,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池、配备冲洗装置,确定专人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实现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
强化责任追究。将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扬尘整治情况不定期巡查、抽查、通报制度,把治理工作不力的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纳入扬尘治理“黑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向社会公布的考评排名情况,每月、每半年或年终考评排名后3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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