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㈠ 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㈡ 对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㈢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审批、登记和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证照的投诉。
㈣ 对违法进行行政性收费的投诉。
㈤ 对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性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的投诉。
㈥ 对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投诉。
㈦ 对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帮助解决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生活的有关问题的求助、咨询。
㈧ 对我市交通运输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㈨ 属于行政部门应当处理的其他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㈩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1.反映问题、意见建议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请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件,以方便承办单位核实情况、解决问题,否则将影响到问题的处理解决和反馈答复;